唐河县国土资源局闲置土地认定书公告

2016-07-08 16:39:25 来源:光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朝画西施 字号:T|T

  3.自本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你单位未经我局书面许可,不得在认定的闲置土地上开工建设。

  4.自本认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我局接受闲置土地处置方案。

  5.如有异议,自本认定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我局将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依法组织听证。联系电话:68978599。7

  特此告知

  唐河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6月30日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