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关于评选特殊教育工作先进学校、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7-05-12 22:02:58 来源:邯郸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中共邯郸市委教育工委

邯 郸 市 教 育 局

关于评选特殊教育工作先进学校、先进个人的通知

邯教工〔2017〕17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市聋哑学校: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广大特殊教育工作者共同努力下,我市特殊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批特殊教育工作先进学校和先进个人,培养出一批优秀残疾少年。为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广大特殊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继续开创特殊教育工作的新局面,决定在第27个全国助残日到来之际,开展“特殊教育先进学校”、“先进特教工作者”、“十佳特教教师”和“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特殊教育先进学校,在全市各特殊教育学校中推荐评选。

  2.先进特教工作者,在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中小学校从事随班就读工作的教职员工、特殊教育行政干部、教研人员中推荐评选。

  3.十佳特教教师,在被推荐的“先进特教工作者”中根据“十佳特教教师”的评选条件评选产生,须为特殊教育学校或随班就读学校的特教教师。

  4.自强之星,在全市各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学生中推荐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特殊教育先进学校

  1.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体现以人为本,坚持因材施教,注重社会效益,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多种能力特别是职业技能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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