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扶贫小额信贷相关信心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小额信贷工作,经贫困户申请,乡镇及县扶贫办审核,相关银行复核;2019年共发放扶贫小额信贷资金585户 2225.75624万元,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峡江县2019年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实施意见>的通知》(峡办字〔2019〕30号)文件要求,给予到省外务工的城乡贫困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500元/人、到省内跨县(市、区)务工的城乡贫困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300元/人,到县内园区企业务工的城乡贫困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200元/人,每名城乡贫困劳动力每年可享受一次。...
根据《江西省扶贫办公室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光伏扶贫项目核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县扶贫办、发改委(光伏扶贫办)、县供电公司对全县光伏扶贫项目进行了全面核查,并开展了系统有关项目信息的修正完善工作,现将核查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
现将峡江县2019年整合财政涉农扶贫项目计划完成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19年12月20日至2019年12月30日)。...
2019年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经个人申请和单位评议推荐,我局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认定,现将拟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峡江县2019年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实施意见>的通知》(峡办字〔2019〕30号)文件要求,给予到省外务工的城乡贫困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500元/人、到省内跨县(市、区)务工的城乡贫困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300元/人,到县内园区企业务工的城乡贫困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200元/人,每名城乡贫困劳动力每年可享受一次。...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峡江县2019年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实施意见>的通知》(峡办字〔2019〕30号)文件要求,对进入工业园区企业、扶贫车间务工满6个月,且签订劳动合同6个月以上的城乡贫困劳动力,给予100元/月的务工补助。...
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9]3号)、《关于做好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9]38)文件精神,我县开展了一批职业技能培训,现拟对各类职业培训补贴予以拨付。...
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7]34号)文件精神,现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峡江支行申报企业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经调查核实,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的企业参保职工共2人,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补贴总金额为3000元。...
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关于开展2019年公益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峡购岗组字[2019]2号)等文件要求,现拟发放我县今年7-12月公益性岗位补贴,具体情况为:补贴人数为156人,补贴标准为700元/人/月,补贴资金合计629300元(具体见附件)。...
根据《峡江县2019年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实施意见》(峡办字[2019]30号)、《关于开发农村扶贫就业专岗的通知》(峡购岗组字[2019]1号)等文件要求,我县今年10-12月共开发332个就业扶贫专岗,安置对象为农村建档立卡劳动力。...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峡江县2019年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实施意见>的通知》(峡办字〔2019〕30号)精神,经峡江县庙口玩具服装厂扶贫车间申报,县人社局、扶贫办派员调查核实,拟对符合申报资格和条件的峡江县庙口玩具服装厂扶贫车间给予运行补贴金额伍仟元。...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文件要求。...
为充实县直有关单位工作力量,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峡江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纪工委)、县编办、县工信委、县妇联面向县内外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依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如果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