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均得到再利用或处置,只要做好厂区暂存设施的防治工作,严格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转移产生的危险废物,并采取密闭防渗的运输车辆运输,固废对周边环境和运输沿途影响较小。 ⑤为确保不出现大的泄漏事故,尤其重点防范氯气的泄漏。本项目采取以下措施:在液氯储罐周边设置有毒气体报警探头和碱液喷枪系统,在液氯储罐周边设置两级碱液吸收塔,在罐区设置备用罐,合理设计排水系统及事故水池,使这些废水不通过清下水系统而污染水环境。同时,企业须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加强演练、培训和向公众普及安全知识,确保一旦出现事故能果断启动应急反应计划及时地应对尽量减轻事故危害。 ⑷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2万吨/年2,4-D系列产品项目(二期)厂址位于新干县盐化工业城,其建设符合国家和江西省有关产业政策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划和选址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经过处理,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排放总量满足吉安市环保局和新干县环保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项目的建设得到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因此本评价认为,在严格执行国家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全面切实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上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在工厂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建设单位应确保环保资金的投入量和合理使用,使“三同时”工作落到实处。 六、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 单位所在地:新干县盐化工业城 联系人:聂伟 电话:18827791817 电子邮箱:2458695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