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和县饮用水水源地4处,根据水质检测报告显示,检测项目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新扶贫领字〔2018〕27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新财扶〔2017〕32号)等文件要求,我单位现将新和县2019年各级各类扶贫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公开公示。...
根据《新和县2018-2020年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年度脱贫任务,新和县扶贫办组织各乡(镇)、16个专项组共同编制了《新和县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实施计划》。...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新和县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工作,现将举报电话公告如下:0997-6760008 13579120883...
经新和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新和县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予以公告,此次公告涉及扶贫项目51个,总资金2.38亿元,其中:扶贫发展项目37个,资金19702.98万元;以工代赈项目8个,资金2039.24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1个,资金48万元;援疆资金项目4个,资金1280万元;地方债券项目1个,资金762.98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新和县2019年度审计项目计划,2015年9月10日至10月25日,审计局对2019年新和县支持新疆发展资金和项目就产业就业、民生保障、教育援疆、干部人才、交流交往等12个援疆项目进行了就地审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第三批“天池计划”人员服务期满招录(招聘)工作的有关安排,我县共设置岗位11个,其中乡镇公务员岗位4个、乡镇事业编制7个,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19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