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县2018年乡镇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8-02-09 11:50:58 来源:分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任职试用期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单位明确表示不同意报考的;

  6.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11日至1 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分宜县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股(分宜县行政中心二楼239室)。

  3.报名要求:①报考人员要按照岗位类别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必须按照自己的相应身份类别选择岗位(仅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②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③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证件,填写虚假内容,骗取考试资格,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④报考前应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⑤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电话号码要真实准确,保持通讯顺畅。

  4.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报名表1份,请报考人员下载填写《分宜县2018年乡镇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表上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即组织人事部门)必须盖章同意报考;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不属于新余户籍的,需提供父(母)或配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或配偶在新余工作的,须提供其工作单位的有效证明);③报考公务员岗位的携带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或主管部门证明等说明本人身份的书面材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并且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件规定可交流进机关的携带本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或主管部门证明等说明本人身份的书面材料,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携带本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复印件或主管部门证明等说明本人身份的书面材料;④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⑤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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