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应急管理局关于紧急采购帐篷等应急物资的询价公告

营山县应急管理局关于紧急采购帐篷等应急物资的询价公告 根据营山县疫情防控需要,按县领导批示和疫情防控指挥部意见,按照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及《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行紧急采购的通知》要求,由营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紧急采购500顶帐篷、防潮垫500个、手持式防爆应急灯500个,现就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并请供应商紧急报价。...

2020-02-05 08:00:00

南充确诊27例!新增1例

南充新增1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7例截至2月3日24时,我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27例,按照现住址统计,涉及9个县(市、区)。...

2020-02-04 08:00:00

关于营山公开首例确诊病例活动轨迹的补充通告

营山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公开首例确诊病例活动轨迹引导群众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4号)广大市民朋友: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病学调查方案》(第三版),根据营山县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段某某新的回顾和社会核查,现将段某某在营山县活动轨迹情况补充通告如下。...

2020-02-04 08:00:00

南充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8号)

为进一步扎实做好春节上班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病毒传播渠道,切实降低交叉感染风险,根据《中共南充市委办公室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春节上班后进一步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南委办发电〔2020〕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强化全面排查,严格管控到位。...

2020-02-03 08:00:00

南充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9号)

为有效防止和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保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期间防疫用品及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禁价格违法行为。...

2020-02-03 08:00:00

南充确诊26例!年龄最小9岁,新增3例活动轨迹公布…

南充新增3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6例截至2月2日24时,我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26例,按照现住址统计,涉及9个县(市、区)。...

2020-02-03 08:00:00

通报:营山确诊1例!

营山确诊病例1例截至2020年2月1日24时,我县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例,目前病情稳定。...

2020-02-02 08:00:00

关于公开营山首例确诊病例活动轨迹引导群众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营山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公开首例确诊病例活动轨迹引导群众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广大的市民朋友:根据流行病学和社会调查,现将营山县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段某某在营山县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2020-02-02 08:00:00

南充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6号)

为有效防止和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维护正常交通运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规定,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I级响应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规范设置联防联控检疫点。...

2020-02-02 08:00:00

南充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7号)

为有效防止和遏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良好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在本市居住或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遵守和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部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公告等,形成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良好局面。...

2020-02-02 08:00:00

最新通报!南充累计确诊16例!

四川新增确诊病例30例其中南充新增5例1月31日,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规定,根据病例临床表现,结合流行病学史和实验室检测结果,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确认专家组确认我省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30例。...

2020-02-01 08:00:00

南充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 (第4号)

为有效防止和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5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公告如下:  一、南充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在南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机构),不得早于2020年2月17日(农历正月廿四)前开学。...

2020-02-01 08:00:00

南充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 (第5号)

为有效防止和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全市企业职工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和《南充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工作的通知》(南市防指办〔2020〕1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全市各类企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公告如下:  一、南充市内各类企业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农历正月十六)24时前复工;因紧急情况确需提前复工的,需报县(市、区)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

2020-02-01 08:00:00

关于调整营山县县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业务受理办理工作的公告

政务服务大厅人员密集、流动性强,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止交叉感染,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Ⅰ级响应措施》《南充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如您有业务办理需求,但非紧急特殊事项,请您酌情延期办理,或者采用以下几种方式办理:1.网上办。...

2020-02-01 08:00:00

关于做好近期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的通告

当前,武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形势严峻,我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

2020-01-31 08:00:00

营山县依法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规违法行为的通告

中共营山县委政法委员会营山县人民法院  营山县人民检察院营山县公安局    营山县司法局关于依法处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规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全面落实四川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020-01-31 08:00:00

营山县红十字会接收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爱心捐赠的公告

营山县红十字会接收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爱心捐赠的公  告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营山县红十字会将全力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做好社会各界爱心捐赠接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接收急需物资      接收当前疫情防控急需的物资,主要包括: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N95口罩、防护服、护目镜、医用帽、手术衣、防冲击眼罩、防护面罩、乳胶手套/丁腈手套、鞋套/靴套、速干手消毒液、84消毒液/消毒泡腾片、手持红外体温测试仪、诊断试剂等。...

2020-01-29 0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