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梅县规模以下23个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成果的公示

2021-01-15 08:00:00 来源:黄梅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加快推进县级河湖库划界确权工作,切实加强黄梅县河湖库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进一步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7月2日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7年第三次修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2010年修改)、《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2002年6月17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34号)、《湖北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1992年8月12日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3号)、《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2012年5月30日)等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155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方案》的通知、《湖北省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技术指南(试行)》等有关要求,对黄梅县乡级河湖库及水利工程进行划界。现将划界成果公示如下:

东仓水库南起独山镇界子墩村,北至独山镇界子墩村,坝体坐标为(E116°03'32,”N30°07'32")。按《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和《湖北省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技术指南(试行)》等法规和要求,库区以设计洪水位、大坝以最大坝高7倍、溢洪道由工程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50米划定管理范围,拟定划水库管理范围线2.523千米,管理范围面积约为0.219平方千米,保护范围面积1.225平方千米。水库管理界埋设大理石界桩总计11根(小桩11根),编制技术方案1本,告示牌设立1座。

公示图见附件;

独山长冲水库南起独山镇凉岭村,北至独山镇凉岭村,坝体坐标为(E116°02'54,”N30°07'14")。按《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和《湖北省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技术指南(试行)》等法规和要求,库区以设计洪水位、大坝以最大坝高7倍、溢洪道由工程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50米划定管理范围,拟定划水库管理范围线1.055千米,管理范围面积约为0.036平方千米,保护范围面积0.376平方千米。水库管理界埋设大理石界桩总计6根(小桩6根),编制技术方案1本,告示牌设立1座。

公示图见附件;

垅周水库南起独山镇周柴村,北至独山镇黎冲村,坝体坐标为(E116°04'04,”N30°04'05")。按《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和《湖北省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技术指南(试行)》等法规和要求,库区以设计洪水位、大坝以最大坝高7倍、溢洪道由工程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50米划定管理范围,拟定划水库管理范围线1.443千米,管理范围面积约为0.047平方千米,保护范围面积0.416平方千米。水库管理界埋设大理石界桩总计8根(小桩8根),编制技术方案1本,告示牌设立1座。

公示图见附件;

大麦坦水库南起停前镇江榜村,北至停前镇潘河村,坝体坐标为(E116°03'01,”N30°09'40")。按《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和《湖北省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技术指南(试行)》等法规和要求,库区以设计洪水位、大坝以最大坝高7倍、溢洪道由工程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50米划定管理范围,拟定划水库管理范围线1.487千米,管理范围面积约为0.098平方千米,保护范围面积0.476平方千米。水库管理界埋设大理石界桩总计6根(小桩6根),编制技术方案1本,告示牌设立1座。

公示图见附件;

陶岭水库南起杉木乡於岭村,北至杉木乡於岭村,坝体坐标为(E116°02'27,”N30°08'16")。按《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和《湖北省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技术指南(试行)》等法规和要求,库区以设计洪水位、大坝以最大坝高7倍、溢洪道由工程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50米划定管理范围,拟定划水库管理范围线1.151千米,管理范围面积约为0.071平方千米,保护范围面积0.537平方千米。水库管理界埋设大理石界桩总计5根(小桩5根),编制技术方案1本,告示牌设立1座。

公示图见附件;

龚洼水库南起杉木乡烟铺村,北至杉木乡烟铺村,坝体坐标为(E116°01'01,”N30°05'53")。按《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和《湖北省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技术指南(试行)》等法规和要求,库区以设计洪水位、大坝以最大坝高7倍、溢洪道由工程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50米划定管理范围,拟定划水库管理范围线0.841千米,管理范围面积约为0.038平方千米,保护范围面积0.624平方千米。水库管理界埋设大理石界桩总计4根(小桩4根),编制技术方案1本,告示牌设立1座。

公示图见附件;

腊里岩水库南起柳林乡徐东山村,北至柳林乡望江山村,坝体坐标为(E115°54'55,”N30°16'59")。按《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和《湖北省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技术指南(试行)》等法规和要求,库区以设计洪水位、大坝以最大坝高7倍、溢洪道由工程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50米划定管理范围,拟定划水库管理范围线1.534千米,管理范围面积约为0.046平方千米,保护范围面积0.305平方千米。水库管理界埋设大理石界桩总计8根(小桩8根),编制技术方案1本,告示牌设立1座。

公示图见附件;

赵洼水库南起五祖镇一天门村,北至五祖镇一天门村,坝体坐标为(E115°56'06,”N30°10'51")。按《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和《湖北省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技术指南(试行)》等法规和要求,库区以设计洪水位、大坝以最大坝高7倍、溢洪道由工程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50米划定管理范围,拟定划水库管理范围线0.911千米,管理范围面积约为0.031平方千米,保护范围面积0.253平方千米。水库管理界埋设大理石界桩总计5根(小桩5根),编制技术方案1本,告示牌设立1座。

公示图见附件;

猫头山水库南起五祖镇卢府村,北至五祖镇江河村,坝体坐标为(E115°53'34,”N30°14'14")。按《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和《湖北省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技术指南(试行)》等法规和要求,库区以设计洪水位、大坝以最大坝高7倍、溢洪道由工程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50米划定管理范围,拟定划水库管理范围线1.371千米,管理范围面积约为0.062平方千米,保护范围面积0.246平方千米。水库管理界埋设大理石界桩总计6根(小桩6根),编制技术方案1本,告示牌设立1座。

公示图见附件;

喷雪岩水库南起苦竹乡农八户村,北至苦竹乡农八户村,岸线周边包括:老祖村,坝体坐标为(E115°50'21,”N30°13'51")。按《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和《湖北省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技术指南(试行)》等法规和要求,库区以设计洪水位、大坝以最大坝高7倍、溢洪道由工程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50米划定管理范围,拟定划水库管理范围线2.19千米,管理范围面积约为0.103平方千米,保护范围面积0.724平方千米。水库管理界埋设大理石界桩总计12根(小桩12根),编制技术方案1本,告示牌设立1座。

公示图见附件;

安山水库南起苦竹乡安山村,北至苦竹乡安山村,坝体坐标为(E115°51'39,”N30°07'53")。按《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和《湖北省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技术指南(试行)》等法规和要求,库区以设计洪水位、大坝以最大坝高7倍、溢洪道由工程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50米划定管理范围,拟定划水库管理范围线2.686千米,管理范围面积约为0.172平方千米,保护范围面积1.626平方千米。水库管理界埋设大理石界桩总计12根(小桩12根),编制技术方案1本,告示牌设立1座。

公示图见附件;

七一水库南起苦竹乡小溪村,北至苦竹乡小溪村,坝体坐标为(E115°53'39,”N30°10'07")。按《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和《湖北省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技术指南(试行)》等法规和要求,库区以设计洪水位、大坝以最大坝高7倍、溢洪道由工程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50米划定管理范围,拟定划水库管理范围线1.257千米,管理范围面积约为0.048平方千米,保护范围面积0.255平方千米。水库管理界埋设大理石界桩总计6根(小桩6根),编制技术方案1本,告示牌设立1座。

公示图见附件;

同盟水库南起苦竹乡弹子岭村,北至苦竹乡弹子岭村,岸线周边包括:牛牧山村,坝体坐标为(E115°51'05,”N30°09'02")。按《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和《湖北省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技术指南(试行)》等法规和要求,库区以设计洪水位、大坝以最大坝高7倍、溢洪道由工程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50米划定管理范围,拟定划水库管理范围线1.78千米,管理范围面积约为0.097平方千米,保护范围面积0.68平方千米。水库管理界埋设大理石界桩总计8根(小桩8根),编制技术方案1本,告示牌设立1座。

公示图见附件;

养马垅水库南起苦竹乡养马岭村,北至苦竹乡养马岭村,坝体坐标为(E115°50'52,”N30°07'38")。按《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和《湖北省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技术指南(试行)》等法规和要求,库区以设计洪水位、大坝以最大坝高7倍、溢洪道由工程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50米划定管理范围,拟定划水库管理范围线0.763千米,管理范围面积约为0.028平方千米,保护范围面积0.176平方千米。水库管理界埋设大理石界桩总计5根(小桩5根),编制技术方案1本,告示牌设立1座。

公示图见附件;

柳塘水库南起苦竹乡柳塘村,北至苦竹乡柳塘村,坝体坐标为(E115°52'58,”N30°07'23")。按《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和《湖北省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技术指南(试行)》等法规和要求,库区以设计洪水位、大坝以最大坝高7倍、溢洪道由工程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50米划定管理范围,拟定划水库管理范围线1.183千米,管理范围面积约为0.074平方千米,保护范围面积0.143平方千米。水库管理界埋设大理石界桩总计6根(小桩6根),编制技术方案1本,告示牌设立1座。

公示图见附件;

什村庙水库南起苦竹乡后山铺村,北至苦竹乡安山村,岸线周边包括:徐碾村,坝体坐标为(E115°52'18,”N30°07'02")。按《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和《湖北省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技术指南(试行)》等法规和要求,库区以设计洪水位、大坝以最大坝高7倍、溢洪道由工程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50米划定管理范围,拟定划水库管理范围线0.872千米,管理范围面积约为0.034平方千米,保护范围面积0.04平方千米。水库管理界埋设大理石界桩总计7根(小桩7根),编制技术方案1本,告示牌设立1座。

公示图见附件;

石堰水库南起苦竹乡石堰村,北至苦竹乡后山铺村,坝体坐标为(E115°52'25,”N30°06'29")。按《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和《湖北省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技术指南(试行)》等法规和要求,库区以设计洪水位、大坝以最大坝高7倍、溢洪道由工程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50米划定管理范围,拟定划水库管理范围线0.893千米,管理范围面积约为0.028平方千米,保护范围面积0.104平方千米。水库管理界埋设大理石界桩总计7根(小桩7根),编制技术方案1本,告示牌设立1座。

公示图见附件;

门坎山水库南起大河镇门山村,北至大河镇门山村,坝体坐标为(E115°46'23,”N30°08'28")。按《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和《湖北省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技术指南(试行)》等法规和要求,库区以设计洪水位、大坝以最大坝高7倍、溢洪道由工程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50米划定管理范围,拟定划水库管理范围线1.334千米,管理范围面积约为0.081平方千米,保护范围面积0.474平方千米。水库管理界埋设大理石界桩总计5根(小桩5根),编制技术方案1本,告示牌设立1座。

公示图见附件;

石牌山水库南起大河镇宋冲村,北至大河镇宋冲村,坝体坐标为(E115°50'26,”N30°10'27")。按《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和《湖北省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技术指南(试行)》等法规和要求,库区以设计洪水位、大坝以最大坝高7倍、溢洪道由工程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50米划定管理范围,拟定划水库管理范围线1.129千米,管理范围面积约为0.045平方千米,保护范围面积0.806平方千米。水库管理界埋设大理石界桩总计6根(小桩6根),编制技术方案1本,告示牌设立1座。

公示图见附件;

肖畈水库南起大河镇肖畈村,北至大河镇万马村,坝体坐标为(E115°48'26,”N30°03'43")。按《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和《湖北省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技术指南(试行)》等法规和要求,库区以设计洪水位、大坝以最大坝高7倍、溢洪道由工程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50米划定管理范围,拟定划水库管理范围线2.82千米,管理范围面积约为0.063平方千米,保护范围面积0.068平方千米。水库管理界埋设大理石界桩总计20根(小桩20根),编制技术方案1本,告示牌设立1座。

公示图见附件;

李冲水库南起大河镇天门村,北至大河镇天门村,坐标为(E115°48'03,”N30°06'48")。按《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和《湖北省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技术指南(试行)》等法规和要求,库区以设计洪水位、大坝以最大坝高7倍、溢洪道由工程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50米划定管理范围,拟定划水库管理范围线0.721千米,管理范围面积约为0.025平方千米,保护范围面积0.428平方千米。水库管理界埋设大理石界桩总计3根(小桩3根),编制技术方案1本,告示牌设立1座。

公示图见附件;

养马岭水库南起大河镇永安村,北至大河镇永安村,坝体坐标为(E115°50'33,”N30°07'49")。按《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和《湖北省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技术指南(试行)》等法规和要求,库区以设计洪水位、大坝以最大坝高7倍、溢洪道由工程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50米划定管理范围,拟定划水库管理范围线0.843千米,管理范围面积约为0.034平方千米,保护范围面积0.171平方千米。水库管理界埋设大理石界桩总计5根(小桩5根),编制技术方案1本,告示牌设立1座。

公示图见附件

蔡田水库位于华阳河水系,地处黄梅县五祖镇蔡田村,坝体坐标(E115°56'7.37",N30°11'51.47")。岸线周边包括蔡田村和阻马村,属小一型水库,设计洪水位线257.30米。按《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和《湖北省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技术指南(试行)》等法规和要求,库区以设计洪水位线、大坝以最大坝高10倍、溢洪道由工程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50米划定管理范围,拟定划管理范围线约6.386千米,管理范围面积约360.341亩,保护范围面积约1652.205亩。埋设大理石界桩总计29根(大桩2根,小桩27根),编制技术方案1本,环库告示牌设立1座。

公示图见附件。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或建议,请将书面材料送达黄梅县河湖长制办公室。

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黄梅县水利和湖泊局(人民大道682号403室)联系电话:0713-3328075


东仓水库示意图.pdf独山长冲水库示意图.pdf垅周水库示意图.pdf大麦坦水库示意图.pdf陶岭水库示意图(A4).pdf龚洼水库示意图.pdf腊里岩水库示意图.pdf赵洼水库示意图(A4).pdf猫头山水库示意图(A4).pdf喷雪岩水库示意图(A4).pdf安山水库示意图.pdf七一水库示意图.pdf同盟水库示意图(A4).pdf养马垅水库示意图.pdf柳塘水库示意图(A4).pdf什庙水库示意图.pdf石堰水库示意图.pdf门坎山水库示意图(A4).pdf石牌山水库示意图(A4).pdf肖畈水库示意图(A4).pdf李冲水库示意图.pdf养马岭水库示意图(A4).pdf蔡田水库公示图.pdf 


2021年01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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