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县创业孵化园第二批入驻项目招募公告

2017-09-21 17:09:18 来源:沽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沽源县创业孵化园第二批入驻项目招募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和扶持创业,为创业者搭建和培育自主创业示范平台,完善沽源县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体系,现面向全社会征集第二批创业企业(项目)

  一、孵化基地概况简介

  首个沽源县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地处沽源县建设街东侧国税局大楼一二层,使用面积668平方米,提供一间办公经营场所,地理位置优越,配套设施齐全。

  二、入孵条件

  (1)沽源县户籍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初次创业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

  (2)创业项目须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产业政策和我县产业发展导向,要与拟入驻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产业定位相吻合。创办企业的产品或经营项目要具有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的特点,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企业(项目)选择上优先满足符合地方特色的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推广、电子信息、科技创新、文化创意、设计创作、服务代理、等科技类和现代服务类创业项目需求。

  (3)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创业风险的能力。

  (4)所创办的企业应制定有内部管理制度和企业运行机制。

  (5)所从事的生产经营项目无专利和知识产权纠纷。

  (6)初创人员要有创业激情并参加过相关的创业培训。

  三、优惠政策

  1、凡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初次创业人员享受2年的创业孵化服务,孵化期满退出孵化基地。

  2、孵化期间在规定的场地范围内,房屋租金、取暖费、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予以减免。其中,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的,可以享受3年孵化期,第三年向大学生收取一半房屋租金、取暖费、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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