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州区河流管理范围划界政府公告

2019-12-09 08:00:00 来源:吉州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江西省水利工程条例》等法律法规,吉州区河流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已经吉州区人民政府审核批准,现公告如下:

河流管理范围界定和法律禁止行为

一、吉州区河流管理范围界定

(一)赣江左岸吉州段河流管理范围划界

赣江左岸吉州段庐陵堤级别为3级,管理范围为庐陵堤内堤脚线(压浸台)往陆域水平延伸30米,至城市市政管理界线止;赣江左岸吉州段赣江西堤级别为2级,管理范围为赣江西堤设计内堤脚线(压浸台)往陆域水平延伸50米,至城市市政管理界线止;无堤防的管理范围为十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与河岸交线之间的区域;若十年一遇设计洪水位漫过岸顶的,管理范围为河岸线往陆域水平延伸30米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

(二)禾水左岸吉州段河流管理范围划界

禾水左岸吉州段禾河大道路堤结合工程防洪工程级别为2级,管理范围为堤内堤脚线(压浸台)往陆域水平延伸50米,至城市市政管理界线止;禾水左岸吉州段曲濑堤防洪工程级别为4级,管理范围为堤内堤脚线(压浸台)往陆域水平延伸30米;无堤防的管理范围为十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与河岸交线之间的区域;若十年一遇设计洪水位漫过岸顶的,管理范围为河岸线往陆域水平延伸30米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

(三)泸水左岸、右岸吉州段河流管理范围划界

泸水左岸曲濑堤防洪工程级别为4级,管理范围为堤内堤脚线(压浸台)往陆域水平延伸30米;泸水左岸长乐堤防洪工程级别为5级,管理范围为堤内堤脚线(压浸台)往陆域水平延伸20米;无堤防的管理范围为十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与河岸交线之间的区域;若十年一遇设计洪水位漫过岸顶的,管理范围为河岸线往陆域水平延伸30米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

(四)文石水左岸、右岸吉州段河流管理范围划界

文石水左岸、右岸为峡江水利枢纽防护堤、塅上堤、板江洲堤、大江边堤、牢石堤、奶奶庙堤、裴家堤防洪工程级别均为5级,管理范围为堤内堤脚线(压浸台)往陆域水平延伸20米;无堤防的管理范围为十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与河岸交线之间的区域;若十年一遇设计洪水位漫过岸顶的,管理范围为河岸线往陆域水平延伸30米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

二、法律禁止行为

1.禁止在河道及滩地、分洪道、蓄洪区、滞洪区圈圩垦殖或者堵河并圩。

2.禁止种植树木(防浪林、护堤林除外)、芦苇等阻水植物,禁止设置拦河渔具以及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等杂物。

3.禁止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4.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

(1)采砂、采石、取土、淘金;

(2)爆破、钻探、垦荒、挖筑鱼塘;

(3)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

(4)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


特此公告




吉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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