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善庄镇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小学一年级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依法保障魏善庄镇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积极稳妥的推进我镇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办法的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有关规定,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17年小学一年级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程序规范,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作为规范办学的重要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确保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3、坚持本镇统筹调配,对我镇非本市适龄儿童入学有困难的,镇教委统筹全镇教育资源进行协调解决。 4、严格禁止学校超计划、超班额招生。(小学班额不超40人) 二、招生对象、条件 (一)招生对象:凡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儿童。 (二)招生条件: 1、京籍适龄儿童(以户口本和适龄儿童父母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为准)按照大兴区教委相关文件执行。 2、非本市适龄儿童在魏善庄镇辖区内申请在公立学校入学的,须备齐"大兴区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简称"五证"),并通过审核。 三、"五证"内容、审核流程及标准 (一)"五证"内容 "五证"的具体名称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本人在京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北京市居住证(或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