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我省疫情发展由“外源输入”转为“内源扩散”,病毒感染发生扩散的风险逐渐加大,为有效阻断新型冠状病毒传播途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规定,经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全县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防控要求,为有效阻止疫情进入我县,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最大限度保障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根据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第7号公告》和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13号公告》相关要求,为做好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返岗、复工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最大限度阻断病毒传播途径,保障广大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随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形势的变化和日益严峻,按照上级部署,为了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防控要求,确保全县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
按照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第18号〕规定,现就全县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各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各养老机构实行最严格的封闭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