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寿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公告第18号

根据国家、省、市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县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取消2020年2月4日县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第8号公告中关于“所有申请外出人员出城前必须到县中医医院自费进行X光、血常规和体温检测,由院方提供健康证明后可于当日外出”的规定。...

2020-02-17 08:00:00

延寿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全县所有零售药店停止销售“止咳药”“抗病毒”类药品的补充通知(延疫指发〔2020〕30号)

延疫指发〔2020〕30号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各药品零售经营企业:  延寿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于2020年2月13日下发了《关于全县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适应症含“发热”内容“退烧药”的通知》(延疫指发〔2020〕24号),要求自2020年2月14日零时起,全县各药品零售经营企业禁止销售退烧药品。...

2020-02-17 08:00:00

延寿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公告第17号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外来返乡人员和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就延寿县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延寿县。...

2020-02-16 08:00:00

中央和省级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财税支持政策清单

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现将中央、省级支持企业发展和对个人补助政策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2020-02-16 08:00:00

哈尔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12号公告

当前我市疫情形势十分严峻,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常委会各项决策部署,当前工作重点是防扩散,关键是把社区、村屯隔离工作抓实抓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

2020-02-13 08:00:00

延寿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有奖举报疫情防控违法违纪行为的通告(延疫指发〔2020〕22号)

延疫指发〔2020〕22号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

2020-02-13 08:00:00

延寿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实施“水电气热”服务前移的通知(延疫指发〔2020〕23号)

延疫指发〔2020〕23号 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服务企业,广大人民群众:  当前,我县正处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

2020-02-13 08:00:00

紧急通知

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人民群众:  按照市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最新要求,延寿县内出城人员不再强制要求办理健康证明,可自愿到中医院办理体检,费用自理。...

2020-02-13 08:00:00

关于印发在全市集中开展疫情大排查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

附件:1.集中大排查人群情况统计表.doc     2.集中大排查主体情况统计表.doc     3.集中大排查测温与核酸检测情况统计表.doc     4.集中大排查充实基层力量情况统计表.doc...

2020-02-13 08:00:00

延寿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全县所有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适应症含“发热”内容“退烧药”的通知(延疫指发〔2020〕24号)

延疫指发〔2020〕24号广大市民、各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各医疗机构:  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提高发热患者的鉴别诊断率,引导患者科学合理就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同意,现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2月14日零时起,全县各药品零售经营企业暂停销售适应症含“发热”内容的“退烧药”药品,并在门店外以公示形式告知。...

2020-02-13 0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