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巢湖市财政支持2020年洪涝灾害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实施方案的通知》(巢政办〔2020〕20号)和《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巢湖市2020年非蓄滞洪区洪涝灾害补助标准的通知》(巢政办秘〔2020〕72号),通过个体工商户申报、属地乡镇(街道)初审、业务主管部门复审,对全市非蓄滞洪区个体工商户损失按照受灾经营用房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根据《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巢湖市财政支持2020年洪涝灾害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实施方案的通知》(巢政办〔2020〕20号)和《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巢湖市2020年非蓄滞洪区洪涝灾害补助标准的通知》(巢政办秘〔2020〕72号),通过农户、企业申报、属地乡镇(街道)初审、业务主管部门复审,对全市非蓄滞洪区林业损失按照每亩1000元标准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