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参与非法集资活动风险告知书》

2016-06-28 18:46:38 来源:海门市政府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3.学知识。社会公众在计划投资某种金融产品时,需掌握必要的金融知识,仔细阅读相关合同条款,不要轻信代理人口头宣传。对于从事股权买卖、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等高度复杂、风险极高的业务,需要较强的专业知识,要正确地判断风险,不被所谓的高回报所诱惑;

  4.多咨询。广大市民可通过政府网站,查询相关企业是不是经过国家批准的合法的上市公司、是不是可以发行公司股票、债券、国家规定的股权交易场所等,如果不具备发行、销售股票、出售金融产品以及开展存贷款业务的主体资格,就涉嫌非法集资。广大市民应多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详细了解情况后再做决定。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盲目投资,造成损失;

  5.慎决策。对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要多与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商量、审慎决策,防止成为其发展的下线目标。特别是中老年人面对高额回报的宣传时,特别需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投资前要和子女或朋友商议,并对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分析,提高判断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6.强理性。增强理性投资意识,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能因所谓的“高返还”动了贪小便宜的念头。高投资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

  五、监督举报机制

  近年来,部分带有“财富”、“资本”、“投资”等字样的民间投资理财类公司实际经营活动超出其“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存在涉嫌虚假宣传、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非法吸资等违法行为,存在较大风险隐患,影响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

  郑重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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