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和吉林省政府的要求,我市自2020年1月26日起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和转运流通活动,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目前,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打赢这场群众性全民防控战役,我市已从2020年1月24日起对歌厅网吧游戏等文化娱乐场所、文化体育场馆、各景区景点旅行社实施暂停营业,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同时,近一段时期将取消焰火晚会、秧歌大赛、风筝展演等群众性文体活动。...
2020年1月25日,我市已经实施吉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遏制病毒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
2020年1月25日,我市已经实施吉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遏制病毒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保障我市人民的身体健康,不受新型冠状病毒的影响,有效防控疫情的发展和蔓延,梅河口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联防联控指挥部发出公告,要求全市餐饮单位全部暂停营业,包括农村承办群体性聚餐宴席的饭店及大篷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聚餐活动。...
为贯彻落实中央、吉林省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要求,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防控工作,坚决打赢打好防控阻击战。...
为切实按照吉林省实施重大突发公共卫生I级响应要求,加强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处罚法),对下列行为依法从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