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按照《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要求参加执勤备战相关工作;日常休息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24小时执勤备战警力不低于75%; (5)集中食宿,并按照《公安消防部队基层正规化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严谨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3.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奖惩、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4.应聘前是党(团)员的,劳动关系确立后,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濂溪区应急救援大队党(团)组织。 (二)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濂溪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并适当发给高危岗位补贴,伙食费参照武警消防部队普通消防站义务兵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比照武警消防部队士官标准执行。另外每年根据濂溪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适当给予调整。 (1)基本工资1500元/人·月,出勤考核人均300元/人·月,绩效考核人均200元/人·月; (2)消防津补贴(高危补贴)500元/人·月。(参照全省)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缴纳保险金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合同制消防队员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统一由区财政负担。(具体标准见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