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公安消防现役官兵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方案由区公安消防大队解释 附件: 濂溪区公安消防大队 2017年9月13日 |
3.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公安消防现役官兵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方案由区公安消防大队解释 附件: 濂溪区公安消防大队 2017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