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衙:古代吏治文化的活标本

2016-12-03 13:55:50 来源:平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最残忍要数这个“翘钳”,这个始于战国,止于汉代,在秦代修阿房宫、长城时广泛使用,把犯人固定在一个地方干活,并且不能站直休息,因为只要头稍往后仰,后面的刺便刺入人的背部了。

  竹手铐,始于宋代,因竹子遇水愈坚,故一般广泛用于潮湿地带,如四川、湖南等,水牢里有时也会使用。

  铁鬼衣,束颈、铐手、拘足,用铁链连环系之,一般用于重罪犯人。

  铁脚跟,始于秦代,套在犯人两脚踝处,拘束其自由,防止逃逸,铁脚跟重量不等,最重可达六十斤,厉害时脚踝处皮肉模糊,化脓腐烂。木脚镣,始于远古,周朝盛行,止于战国。

  这张照片上是三人木枷,两端高中间低,这三人必须互为照应。

  第六展室,拷讯刑具

  一进门可看到这个大大的“”,这个字是宋代木刻板,“氵”是黄河的缩影,水代表公正、去污,“”代表独角兽,传说独角兽断案公正无比,在这里不止代表公正,并且是权威的象征,而“去”代表弓箭,因为在冷兵器时期,弓箭的杀伤力是最强的。“法”最早念“废”。

  踏杆,始于北齐,止于隋朝。将犯人头部系缚在十字架上端,两上肢分别缚于横木两端,双膝跪在踏板的横木条垅上,把木杖横压在足踝上面,狱卒在上面踏踩。

  脑箍,始于唐代,武则天时期酷吏索元礼发明,将铁箍套在犯人头上,在铁箍和头皮间的空隙加塞木楔,用铁锤敲打,厉害时头颅开裂,脑浆迸出。在宋代的脑箍是用结实的绳子制成的。

  规木,在清朝时,犯人吃饭都是用这样的勺子来规定几勺饭、几勺汤,故把这个勺子称为规木。

  签筒,道光年间发明,每个犯人在进牢狱之前来抽签以决于他的铺位,杜绝行贿收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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