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转发省工信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组织产能的通知>的通知》(德工信发〔2019〕197号),齐河县全县范围内严禁新增铸造产能建设项目;确有必要新建或改造升级的高端铸造建设项目,必须严格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
2019年齐河县竞争性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笔试工作已经结束,按照《齐河县竞争性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简章》有关要求,现将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予以公布。...
为了树立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第323 号令),促进我县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稳步发展,齐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拟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的实施意见》(网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齐河县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奖励办法》。...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县社会各界纷纷捐款捐物,紧急驰援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涓涓爱心汇聚大义齐河之城,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强大力量。...
为优化提升村党组织书记队伍,为我县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中实现率先突破提供有力组织保证,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一批村党组织书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齐河县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2月11日—2月19日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无意见;2月11日向齐河县公安局、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征求意见,无意见。...
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劣质散煤线索举报电话:0534-5651399,望广大群众积极反应有关劣质散煤的问题,县市场监管局对反映的问题会及时核查处置。...
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齐河县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齐河县直属机关干部离职休养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714254949606847,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遗失,拟申请补领新证,原证(有效期2016年2月15日至 2021年3月31日)作废。...
当前山东省省外贸形势复杂严峻,下行压力不断加大。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若干意见》,现就促进全省外贸回稳向好提出相关实施意见。 ...
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解聘孙志恒、耿加怀、田建国、周莲英、张全新、柴宝贵、刘君钦一些省政府参事职务人员的通知,将解聘消息通报给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
山东是戏曲大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精神,促进山东戏曲繁荣发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省政府同意,提出相关实施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