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公示备案统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民宗局工作实际,现将2019年度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检查的情况公示如下。...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的报名条件,即: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历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报名。...
根据《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所有拟享受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政策照顾的考生按规定进行公示。...
蓬溪县2019年度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名单的公告 2019年秋季学期扶贫开发“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工程,经过国扶办标注、村级摸排核实、乡镇初审、县级审核,现将全县通过审核的学生汇总名单公告如下。...
姓名:凌维,身份证号码:5109211988****4947,蓬溪县三凤镇食全酒美饭店负责人,因犯生产有害食品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三)项之规定,于2019年6月25日被蓬溪县人民法院判处刑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的刑事处罚。...
姓名:张鹰,身份证号码:5109211966****4616,蓬溪县三凤镇张记大排档负责人,因犯生产有害食品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三)项之规定,于2019年6月25日被蓬溪县人民法院判处刑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的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