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和防控工作“当前最关键的问题就是把落实工作抓实抓细”的重要要求,根据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十条措施的公告(2020年第2号)》文件精神,以及泰和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十五条措施的公告》具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请示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从2020年2月9日起,对城区部分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泰和县城区实行机动车临时限制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除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护、生活生产保障、应急救援、运输医疗物资和消防、警车等特种车辆外,过境车辆及外地牌照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县城,一律劝返;本县车辆及居民确需要进城的,一律出具本县相关单位证明备查。...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县红十字会迅速开辟捐赠通道,县防疫指挥部指定县红十字会接收社会各界捐赠,自1月26日发布接受社会捐赠公告以来,社会各界踊跃捐款捐物,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现将接受捐赠情况公示如下: 截止2020年2月7日17时,共收到社会各界捐赠款物3019853.58元 其中捐款2692353.58元,捐物折合人民币327500元。...
县内各企业: 新年好!春节后,企业即将迎来用工及外来人员返程高潮,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企业开复工要按省、市、县有关通知精神执行。...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第39次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2020年2月4日,省政府专门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20条措施》)。...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据江西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及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保广大儿童青少年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疫情期间我县范围内各校外培训机构禁止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线下课程培训和集体活动。...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县红十字会迅速开辟捐赠通道,县防疫指挥部指定县红十字会接收社会各界捐赠,自1月26日发布接受社会捐赠公告以来,社会各界踊跃捐款捐物,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现将接受捐赠情况公示如下: 截止2020年1月31日17时,共收到社会各界捐赠款物676521.44元(不含省红十字基金会腾讯公益平台捐赠),其中捐款557321.44元,捐物折合人民币119200元。...
为妥善解决湖北返乡人员在泰和住宿及生活保障问题,泰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指定了泰和县国兴祥和公寓酒店,定点为湖北返乡人员提供住宿餐饮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住条件:湖北省返乡人员,入住前经体温检测正常且未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的,方可入住国兴祥和公寓酒店(原则上1人1间)。...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防控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江西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经省政府研究决定,现就延迟省内企业复工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江西省区域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积极应对、有效防控疫情,社会各界通过各种途径捐款捐物,充分展现了守望相助的大爱情怀。...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自2020年1月29日13时起,全市道路客运(含包车)和城市、城乡、城际公交暂停运营。...
1月28日,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公告,即日起,我省接受社会各界捐助,用于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根据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1号)关于“从2020年1月25日(正月初一)晚上18时起,停止公众聚集性活动”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并请示县政府同意,我县所有已挂网公告交易时间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一律暂停交易,具体交易时间根据省、市、县新的精神再作安排,请各方交易主体及时关注相关公告。...
泰和县人民政府向全县人民拜年!鉴于目前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严峻,我省已于1月24日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了更好预防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疫情扩散。...
各相关企业: 经查,因你单位在实地核查中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2018年12月2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455号令)、《江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222号令)、《吉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吉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规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泰和县禁放烟花爆竹三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泰府办字〔2018〕357号),在县城中心城区等范围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根据《江西省2019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的要求,现将泰和县2019年度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2020年1月13日 二、体检地点:泰和县中医院一楼体检科集合。...
根据《泰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汤凯、李琳2人拟选调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朱浩剑、彭纬、李莹、许硕文、周菲5人拟选调为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刘婷拟选调为县革命烈士纪念馆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泰和县社会福利院是泰和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是泰和县唯一一所集孤残儿童、城市“三无”老人、优抚对象收养、自费代养老人、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为一体的综合性福利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