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广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羟丙甲纤维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2018-09-11 19:51:04 来源:榆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闫兆杰 字号:T|T

  B、扬尘

  对于施工期扬尘,评价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发[2018]30号)、《晋中市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行动计划》和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晋环发(2010)136号文要求控制施工扬尘,加强施工期扬尘污染治理,以减轻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环评要求企业在建设过程中要采取以下措施:

  ①加强露天堆场、裸露地面扬尘整治,全面清理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不能及时清理的必须采取苫盖等抑尘措施。

  ②建设单位要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确保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重污染天气预警和采暖季期间,停止各类土方作业。

  ③在施工边界设置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1.8m,围挡下方设置不低于20cm高的防溢座以防止粉尘流失;任意两块围挡以及围挡与防溢座的拼接处都不能有大于0.5cm的缝隙,围挡不得有明显破损的漏洞。

  ④回填土方集中堆集,采用不透水帆布覆盖,防止扬尘产生,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⑤机械和材料堆放场远离居民区和行政办公区,防止大风天气,临时材料堆放场物料散漏污染;

  ⑥工地应有专人负责逸散性材料、垃圾、渣土、裸地等密闭、覆盖、洒水作业;加大筑路材料堆放场洒水次数,减小粉尘产生量。施工现场定期喷洒,保证地面湿润,不起尘。

  (2)水环境影响防治措施分析

  施工工地用水主要为施工车辆清洗、路面及土方喷淋水等,施工建设地设置1座1m3沉淀池,清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其中设备冲洗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溢流水仅含有少量的泥砂,不含其它杂质,冲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可以循环利用,不外排,评价要求必须做好临时污水收集池的防渗工程,防止对水环境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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