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广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羟丙甲纤维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2018-09-11 19:51:04 来源:榆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闫兆杰 字号:T|T

  4)声环境

  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主要噪声源有棉纤维粉碎机、产品粉碎机、产品混料机、风机、干燥机、离心机以及各类泵机等,声压级为80~90dB(A)。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安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可降噪20~30dB(A),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综上,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的实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三、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综合结论

  山西广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羟丙甲纤维素项目所选工艺路线污染物产生量小,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厂址符合环境可行性要求;项目在严格采取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各污染物可以稳定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评价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如需了解报告书的详细内容,请您在公示期内,向建设单位咨询,联系方式附后。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村庄和居民,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

  1、对项目的总体态度,以及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

  3、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及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您在公示有效期限内(公示开始日起10个工作日),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联系方式附后。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信息发布起 10个工作日内。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西广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宁建国

  联系电话:13903447095

山西广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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