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田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周边污染源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2017-03-26 10:38:07 来源:玉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四、涉及问题及整治措施

(一)县住建局牵头负责

涉及问题:1、建筑工地扬尘治理2、道路整治工作3、城区绿化净化工作4、小区路面保洁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整治措施:1、建筑工地要全面达到《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15条措施》(冀建安[2013]23号)标准要求,防止扬尘污染,未达到标准要求的,一律停止施工、限期整改。施工现场内的土堆、砂石料等应使用密目安全网等材料进行覆盖,确保封闭严密,固定牢靠。水泥、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必须入库入罐存放,进出车辆苫盖和车轮冲洗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施工现场内道路、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必须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其他区域平整后使用碎石覆盖。建筑施工现场要设置喷水降尘设施,安排专人定时喷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湿润;停工工地监管员每天巡查2次。监管及巡查人员按时在表格上填写巡查情况;晚上不施工的工地,收工后半小时监管人员方可撤离,同时在备注栏上作好记录,第二天复工前半小时监管人员必须到位,在备注栏上做好记录;2、现场运输道路畅通,做到无积水、无坑洼、无任何杂物,道边流水畅通,指定专人每天洒水、清扫,使现场保持干净、整洁,晴天把尘土降到最低限度,雨天保证路面没有泥浆;施工现场的道路、作业时淋水降尘。堆放、装卸、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必须采用遮挡、封闭、洒水等措施;土方铲运、卸等环节由专人撒水降尘,装载土方、建筑渣土或其他散装材料不得超过车厢上缘,要采取覆盖措施;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清理吹除车辆、设备和物料粉尘;继续推进背街小巷改造工作,对城区内破损严重的背街小巷道路和临街出入口进行改造。3、按照“规划扩绿、工程造绿、见缝插绿、均衡布绿、标准建绿”的原则,精心组织实施一批城区增绿工程,对县城街道两侧的绿化带裸土、树下集雨坑采取碎石覆盖、树坑格栅和绿化等措施,抑制扬尘。抓好城区精细化管理区内裸露土壤及堆场绿化,因地制宜扩大建成区绿化、和硬化面积,进一步增强生态增容和减污能力。4、督促物业公司对小区内道路、裸露地面进行抑尘保洁,路面保持干净、清洁、湿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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