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田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周边污染源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2017-03-26 10:38:07 来源:玉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二)县住建局执法大队牵头负责

涉及问题:1、烧烤油烟治理2、道路洒水、保洁3、车辆飘洒及散料堆场整治4、垃圾清运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整治措施:全面取缔露天烧烤,烧烤经营活动必须进厅,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加大夜间巡查,一经发现,立即停业整顿; 重点控制区内主次干道进行机械化清扫、吸尘,路肩、路面不得有积土、积尘,及时洒水冲洗,全天保持地面湿润,用雾炮车每天早中晚三次对路肩、非机动车道、绿化带、花卉树木进行喷洒,清除积尘; 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安装GPS定位系统实施监控,严厉查处遗漏飘洒的渣土车,禁止未苫盖的渣土车上道行驶;加强建成区内料场散料堆特别是砂石类料堆整治工作,确保密闭苫盖,做到封闭式储存,坚决取缔无审批手续的搅拌站;加强区域内垃圾清运力度,防止出现焚烧垃圾杂物问题。

(三)县商务局牵头负责

涉及问题:加油站整治工作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整治措施:全部安装二次油气回收设施,并正常使用,减少汽油挥发污染物;重点打击未经许可从事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采购成品油等行为;督促加油站对院内地面、道路进行硬化,不得有裸露地面;禁止焚烧无用的废品、垃圾。

(四)环保局牵头负责

涉及问题:1、城区内企业监管2、餐饮油烟整治3、钣金喷漆整治4、加强小型企业环境整治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整治措施:对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转,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遇有不利气象条件造成空气质量污染严重时,按照市政府要求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加强监测点周边的企业监管和巡查,尤其对重点区域内的玛钢、橡胶等企业全面进行监测,发现超标排放的,一律高限处罚,直至停产治理;加快锅炉清洁能源置换工作,从现在起区域内10蒸吨以下所有燃煤锅炉一律停用,禁止改用燃油、生物质锅炉;区域内涉VOC工艺企业未完成企业停止该工艺生产,完成治理并通过验收后方可恢复生产; 对新、改、扩建餐饮项目,一律实行监管部门双重审核把关。由发改、国土、规划、环保部门依法开展环评审批或环评备案登记,同步建成符合环保要求的高效油烟净化等治污设施,并由有资质的监测公司出具达标检测报告,通过验收后,方可申请餐饮许可; 对新、改、扩建喷漆项目,一律实行监管部门双重审核把关。由发改、国土、规划、环保部门依法开展环评审批或环评备案登记,同步建成符合环保要求的负压收集措施进行有效收集和处理等治污设施,并由有资质的监测公司出具达标监测报告,通过验收后,方可申请特种行业经营许可;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治理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治理整顿。促其真正实现绿色、循环和高效发展,确保建成区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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