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田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周边污染源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2017-03-26 10:38:07 来源:玉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十一)工信局牵头负责

涉及问题:加强小型企业料场料堆整治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整治措施:按照“非硬即绿”的要求,对重点区域内企业厂区进行全面检查整治;料场料堆一律进棚入仓,对不能立即清理的,块状物料全部进行苫盖,面状物料喷洒凝固剂并苫盖。要求企业定期洒水,控制扬尘,不能达到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

(十二)机关事务管理局、住建局负责

涉及问题:行政中心院内整治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整治措施:将西北侧菜地进行绿化硬化;将西侧杨树林北部改种低矮灌木,南部硬化改为停车场;行政中心主楼北侧禁止停放车辆。

五、保障措施

1、明确要求,提高标准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各类污染源提出明确的整治要求,制定严格的标准,确保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没有标准的,要参照相关行业,按照最严格的标准执行。对不能治理、无能力治理或治理也不能达标的,限时搬迁。

2、狠抓落实,强化督导

按照“属地监管”“行业管理”原则,各县直相关部门为责任落实单位,要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要求,按照“三级网格”规定,将每个污染源落实到具体的监管人员,并制定本部门工作运行图报县政府环保办(县行政中心536房间)。行业主管部门是业务指导和日常督导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各项综合整治措施,做好日常监管。

3、严厉问责,决不姑息

对不能严格落实各类污染源综合整治措施的,对日常监管中敷衍应付、不履行职责的,严格落实《玉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损害生态环境行为问责暂行办法》,依法追纠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玉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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