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工信局牵头负责 涉及问题:加强小型企业料场料堆整治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整治措施:按照“非硬即绿”的要求,对重点区域内企业厂区进行全面检查整治;料场料堆一律进棚入仓,对不能立即清理的,块状物料全部进行苫盖,面状物料喷洒凝固剂并苫盖。要求企业定期洒水,控制扬尘,不能达到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 (十二)机关事务管理局、住建局负责 涉及问题:行政中心院内整治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整治措施:将西北侧菜地进行绿化硬化;将西侧杨树林北部改种低矮灌木,南部硬化改为停车场;行政中心主楼北侧禁止停放车辆。 五、保障措施 1、明确要求,提高标准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各类污染源提出明确的整治要求,制定严格的标准,确保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对没有标准的,要参照相关行业,按照最严格的标准执行。对不能治理、无能力治理或治理也不能达标的,限时搬迁。 2、狠抓落实,强化督导 按照“属地监管”“行业管理”原则,各县直相关部门为责任落实单位,要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要求,按照“三级网格”规定,将每个污染源落实到具体的监管人员,并制定本部门工作运行图报县政府环保办(县行政中心536房间)。行业主管部门是业务指导和日常督导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各项综合整治措施,做好日常监管。 3、严厉问责,决不姑息 对不能严格落实各类污染源综合整治措施的,对日常监管中敷衍应付、不履行职责的,严格落实《玉田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损害生态环境行为问责暂行办法》,依法追纠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玉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