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进一步统筹疫情防控与民生保障、复工复产的关系,现就我市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对来自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加强劝返、暂缓来姚。...
各位市民朋友:为严格落实省、宁波市和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序做好政务服务工作,现将余姚市行政服务中心2月10日起至疫情应急响应终止日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继续倡导不见面办理在疫情防控期间,我们继续倡导非紧急事项延后办理,对确需办理的紧急事项,尽可能请通过网络进行不接触自助办理。...
为全力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自2020年2月4日12时起,城市公交除102线路、201线路、205线路继续运营外,其它线路暂停运营。...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余姚市公安局将依法打击以下违法犯罪行为:一、来自湖北等疫情高发区的人员及与该类人员有密切接触的相关人员,不主动向所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报告,拒不落实居家医学观察的规定,一律予以行政拘留等处罚并送集中隔离点强制集中医学观察;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刑事拘留。...
为落实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疫情属地防控“十个严禁、十个一律”通告如下:1、严禁人员和车辆擅自出入,所有人员一律凭身份证出入,村(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
各有关单位、办事群众: 为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集聚,尽量降低群众被交叉感染的几率,2月3日-2月9日,我中心办事大厅不提供现场业务办理服务。...
市民:您好!如您近期内有湖北省居住、旅游史,根据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您将接受来姚后为期14天的医学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