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档案馆关于临时闭馆的通告相关信息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因人群聚集可能导致的病毒传播风险,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州档案局通知要求,我馆决定从2020年1月29日起实行闭馆,暂停现场查档咨询服务,具体开馆接待时间以上级正式文件为准,也可拨打黎平县档案馆电话了解最新情况(0855-6221370)。...

2020-01-29 00:00:00

黎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期间异地就医电话方式备案的通告相关信息

广大人民群众:为全力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带来的感染风险,开通异地就医备案绿色通道,对于疫情防控期间的异地就医患者可电话方式进行备案。...

2020-01-31 00:00:00

黎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情况通报(一)相关信息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在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配合下,通过全面排查和采取体温检测、居家医学观察等多种措施,截至1月29日24时,黎平县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

2020-01-31 00:00:00

关于在黎平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窗口推行“不见面”办事服务的通告相关信息

广大市民:为做好黎平县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传染,有效保护全县人民的生命和健康安全,根据省州县文件精神,疫情期间,在黎平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窗口采用非直接接触服务,推行网上办、远程办、手机办、邮政办、预约办、就近办等“不见面”审批服务。...

2020-02-01 00:00:00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相关信息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要求,依法惩治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黎平县实际,通告如下:一、所有从武汉等疫区进入黎平人员以及与其有密切接触的人员,有发热症状的,必须及时到就近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无症状的,必须加强自我防护,居家观察14天,禁止串门或参加聚集等活动。...

2020-02-02 00:00:00

黎平发布通告:全面实行城区社区小区封闭管理相关信息

当前是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关键期,为降低病毒传播扩散风险,最大限度维护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020-02-02 00:00:00

黎平县5条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公示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贵州省河道条例》有关规定,以及《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和《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与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黔河长办〔2019〕14号)要求,县水务局完成了我县辖区内敖市河、新屯河(顺化河)、黄堡河、中黄河、孟彦河等5条河道管理范围的划定工作。...

2019-12-20 00:00:00

黎平县2019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石昌武等考生政审考察结果公示相关信息

黎平县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考生的政审考察工作已结束。...

2019-10-18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