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第一季度食品抽检信息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榆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季度对全县范围内经营的食用农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抽检229批次,合格率100%,其中蔬菜99批次,水果97批次,水产品4批次,畜禽肉16批次,鲜蛋13批次。...

2020-05-20 16:40:31

关于公布实施《榆中县城市总体规划(2020年修改)—中心城区(榆中生态创新城)规划》的通告

《榆中县城市总体规划》(2020年修改)—中心城区(榆中生态创新城)规划》已完成规划技术审查、批前公示等程序,并经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兰政函【2020】42号),自批准之日(2020年4月30日)起生效。...

2020-05-25 15:42:15

榆中县商务局关于榆中县电商示范县项目快递物流补贴发放的公示

根据《榆中县电商示范县项目快递物流补贴方案》,县商务局组织电商企业积极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企业后台数据查验后,最终确定14家企业符合补贴相关要求,现将榆中县电商示范项目快递物流补贴发放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5月25日-29日。...

2020-05-25 15:52:41

关于调整2020年中央及省级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相关行业部门:根据兰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函》要求,经2020年5月26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现将2020年中央及省级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74万元进行调整,同时对清水驿乡、高崖镇105.3万元2个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变更,请相关单位按照调整后的项目计划抓好落实。...

2020-05-27 16:00:04

关于下达榆中县2020年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相关行业部门:根据《甘肃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甘脱贫领办发〔2020〕35号)精神,分配我县2020年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11万元,经2020年5月26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现将《榆中县2020年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2020-05-27 16:03:24

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第一批、第二批脱贫攻坚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

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金融办:根据《兰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 2020年第一批兰州市脱贫攻坚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兰扶领办〔2020〕12号)文件,下达我县2020年第一批市级脱贫攻坚专项资金1200万元;《兰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 2020年第二批兰州市脱贫攻坚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兰扶领办〔2020〕22号)文件,下达我县2020年第二批市级脱贫攻坚专项资金500万元,两批共计1700万元。...

2020-05-27 16:05:17

榆中县三级河(湖)长调整名录公示

根据《榆中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结合近期各级领导工作变动情况,我县对县、乡、村三级河(湖)长进行了调整,经县总河长同意,现将调整后的各级河(湖)长名单公布如下:附件:1.榆中县河道沟道县乡村河长名录.xls         2.榆中县水库湖泊县乡村河(湖)长名录.xls         3.榆中县淤地坝县乡村河长名录.xls...

2020-05-20 14:45:44

关于《榆中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纬六东路教育园区段道路修改论证报告》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订)、《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修订)、《兰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榆中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纬六东路教育园区段道路修改论证报告》方案进行社会公示, 公示期为三十日,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0-05-12 09:05:25

榆中县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脱贫攻坚和新农村建设,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7号)和《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甘财办明电〔2019〕4号)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2020-05-12 09:15:52

关于开辟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绿色通道”的通知

各乡镇及各社区居委会、各相关单位:为加大对疫情防控一线人员住房保障力度,确保积极参与疫情防控一线的医护、公安、环卫、公交、物业等行业人员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审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进行,根据《兰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兰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兰州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住建行业企业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兰州市民政局、兰州市财政局《关于开辟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绿色通道”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专门为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即报即审,现制定如下工作流程:  一、执行范围我县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按照本方案执行。...

2020-05-12 09: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