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工作成绩突出者,参照吉安市公安消防支队表彰奖励办法,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解释权归新干县公安消防大队所有 附件:1、新干县应急救援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新干县应急救援大队公开招聘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 2017年7月31日 |
4、工作成绩突出者,参照吉安市公安消防支队表彰奖励办法,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5、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解释权归新干县公安消防大队所有 附件:1、新干县应急救援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新干县应急救援大队公开招聘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 2017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