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梧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1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公示

根据《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桂农业发〔2017〕77号)文件的要求,现将全县各镇2020年1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0年2月6日——2020年2月14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如有异议的请反映到我局办公室。...

2020-02-06 08:02:00

2020年2月8日梧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

2月8日0-24时,我市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出院1例。...

2020-02-09 13:02:00

梧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

为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返岗、复工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梧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令如下: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对本区域机关、企事业单位返岗、复工后的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

2020-02-09 20:02:00

木双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公民的法律责任告知书

为全力做好我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坚决有效遏制疫情传播扩散,打击破坏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就疫情防控中公民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告知如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主动告知村(居)委会、派出所、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等部门    (一)近两周内,曾途经湖北,或有湖北旅行、居住史;    (二)近两周内,曾接触过来自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的发热咳嗽患者;    (三)身边有多名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    (四)其他可疑不适症状。...

2020-02-06 17:02:00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最关键时期,为全力加快织牢基层社区(村、屯)防控网,落实“严字当头、不漏一人”的要求,控制传染源、阻断传播链,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实施“疫情防控全民参与”十项措施。...

2020-02-05 23:02:00

苍梧县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

尊敬的服务对象、政务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为积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县政务服务中心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农历正月初十,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2020-01-29 16:01:00

紧急扩散!寻找与梧州市龙圩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同行人员!

紧急寻找与确诊病例乘坐过同一车次的乘客。...

2020-01-29 20:01:00

苍梧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暂停我县客运班线、包车客运的通知

各客运企业、客运站: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经进入关键阶段,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的工作部署以及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暂停省际包车的紧急通知》和《关于暂停进出我区省际客运班车的通知》和梧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暂停我市市际和县际客运班线、包车客运及部分公交线路的通知》(梧交运输〔2020〕10号)要求,全力做好交通运输管控工作,有效防控疫情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打赢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攻坚战。...

2020-01-30 16:01:00

苍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营业和进一步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

苍梧县各有关经营单位、业主(个体工商户):    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根据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为防止病毒扩散和保障全县人民的生命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即日起,全县范围内所有餐饮服务行业(包括酒吧、茶市、奶茶甜品、牛杂、早餐、饭市、夜宵等)全部暂停营业。...

2020-01-31 16:01:00

1月31日梧州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一例

2020年1月31日,我市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目前累计确诊病例5例。...

2020-01-31 20: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