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告

广大办事群众和企业: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和非必要接触,根据根河市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18号)的要求,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期间,市政务服务中心现就企业和群众到政务服务大厅办事公告如下:一、为严格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避免人员聚集,防止传染,有效保护办事群众和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生命健康,临时关闭市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办事大厅。...

2020-02-04 00:00:00

通 知

为了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推动定点零售药店积极履行社会 责任,规范服务行为,严格遵守《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有关规定,按照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要求,公布我市监督举报电话。...

2020-02-03 00:00:00

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根河市婚姻登记工作的公告

广大市民:现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根河市婚姻登记工作公告如下:一、每日对婚姻登记场所进行消毒和人员体温检测工作,为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感染,正常工作日内婚姻登记所有业务(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档案查询),实行电话预约制度,按照先预约再办理的程序进行,未预约的不予办理。...

2020-02-03 00:00:00

根河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告

广大办事群众和企业:针对近期全国及我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要求,为切实做好防疫和服务工作,结合政务服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内蒙古自治区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而政务服务大厅是一个人员流动性强、人员较为密集的场所。...

2020-01-31 00:00:00

根河市红十字会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接收社会捐赠款物的公告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呼伦贝尔市红十字会和根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要求,根河市红十字会积极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020-01-28 00:00:00

根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1号)

国家卫健委2020年第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2020-01-27 00:00:00

根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2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按照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坚决打好打赢新型肺炎阻击战要求,经根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一、全市严格控制或取消各类群体聚集性活动。...

2020-01-27 00:00:00

根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2020)1号

为了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现将根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救治定点医院和发热门诊公布如下:定点医院:根河市人民医院地址:根河市兴安路东侧电话:0470-5233049发热门诊:根河市人民医院 0470-5233049 根河市兴安路东侧根河市中蒙医院 0470-5222120 根河市兴安路红旗桥西根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1月23日...

2020-01-23 00:00:00

根河市民委2020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公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修订)》之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中央财政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一、项目资金来源、额度中央财政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310万元。...

2020-01-17 00:00:00

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2020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公示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2020年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相关公示,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2020-01-15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