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2017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2017-10-20 10:01:16 来源:承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5、全面推开城市和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并实现动态调整,探索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区域协调制度,提升能够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服务价格,并与医保支付、医疗控费政策同步实施,确保群众费用负担总体不增加。(市物价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负责)

  6、全面落实政府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推动建立公立医院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补偿的新机制。逐步偿还和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长期债务。(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卫计委负责)

  7、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管理体制和治理机制。(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编委办负责)

  8、深化编制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推进公立医院编制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017年起在公立医院探索开展院长年薪制。(市编委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分别负责)

  9、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量化年度医疗费用增长控制目标,2017年全市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定期公布主要监测指标排序情况。把公立医院控费情况与院长绩效考核、医务人员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等挂钩。(市卫计委负责)

  10、建立重点药品跟踪监控制度,筛选辅助性、营养性、临床上容易滥用的药品品规(厂家)进行重点跟踪监控。(市卫计委负责)

  11、在三级公立医院设置总会计师岗位,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和财务信息公开,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管理。(市卫计委、市财政局负责)

  12、加强指导,在各县(市)区开展分级诊疗工作,建立转院备案制度,落实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市卫计委、市人社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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