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2017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2017-10-20 10:01:16 来源:承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16、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落实市政府《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意见》,大力实施以“12321”建设为主要内容的“雨润工程”,不断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可及性显著提升,常见病、多发病和部分急危重症的诊疗能力显著提高。(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编办负责)

  17、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市卫计委负责)

  18、落实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合理控制公立综合性医院的数量和规模,利用全社会资源加快补齐医疗事业发展短板。(市卫计委负责)

  19、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年45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综合考虑医疗保险基金承受能力,区分不同情况,调整完善基本医保支付项目,扩大用药保障范围,探索将技术适宜、费用合理的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直接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间的差距。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市人社局负责)

  20、在医疗保险基金预算和总额控制基础上,全面推进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型支付方式,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试点。完善按病种、按人头、按床日等多种付费方式。支付方式改革覆盖区域内所有公立医院,并逐步覆盖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市人社局负责)

  21、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2017年底前,公立医院按病种收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市物价局、市卫计委、市人社局负责)

  22、持续推进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应用,推进医保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延伸到医务人员,充分发挥医保管理部门对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监督制约作用。推动国家价格谈判药品试点政策落地。(市人社局、市卫计委负责)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