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2017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2017-10-20 10:01:16 来源:承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31、加强人才培养。开展在职人员学历教育,全市县、乡级医疗机构选拔300名在职医务人员参加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组织开展乡村医生专科及以上水平教育。为县、乡医疗机构培养学科带头人、专业技术骨干。(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负责)

  32、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50元。加强疾病预防体系建设,切实做好健康促进工作。(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分别负责)

  33、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岗位比例,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职称评审工作,把“会看病、看好病”作为评价的主要内容,重点评价其临床实践能力。(市人社局、市卫计委负责)

  34、加强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动二级及以上医院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完善医疗机构交换体系,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加大社会保障卡和居民健康卡发行应用力度,推进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与医保平台对接。(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负责)

  35、推进医疗卫生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科技重大专项创新突破,促进医学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大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力度,促进优秀、成熟、适宜的科技成果和技术及时向基层“下沉”。(市科技局、市卫计委负责)

  36、深入推进京津冀医疗协同发展,承接京津优质医疗资源转移。坚持“开放办院、合作办院”,在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推动“院院”联合、引进优势专科、开展共建共管。探索组建医生集团,推进医师跨区域多点执业,开展医疗机构、医师和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共享信息、互认资质。(市卫计委负责)

  37、继续推动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力争50%以上的养老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80%以上的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优先挂号、优先就医等便利通道。推进社区居家层面医养结合。启动中医药健康养老工作。(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分别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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