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防止疫情蔓延,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再次向全县提出以下要求:一、凡通过飞机、火车等交通工具来盐人员,要自觉接受机场、火车站留验站的健康查验,主动配合体温检测。...
各乡镇(街道办)、各相关部门: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群聚集,防治交叉传染,有效保护我县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现就我县城乡居民殡葬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死亡人员殡葬活动管理。...
为进一步落实自治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全力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扩散渠道和疫情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越来越严峻,经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对全县所有居民小区实行每晚10:00至次日早晨8:00临时封闭式管理,本小区居民及外来人员、车辆一律谢绝出入。...
为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向全县提出以下要求:一、凡是1月15日以来进入盐池的所有人员(含外地来盐人员和本地外出人员),都必须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如实申报登记,并接受健康筛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处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工作要求,全力做好我县城乡居民生活资料保障工作,确保全县居民基本生产、生活安全有序。...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县委、政府已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应对并防控疫情。...
春节、元宵节将至,为消除因燃放“孔明灯”带来的安全隐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在盐池县行政辖区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