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2019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工作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公示

根据《盐池县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实施方案》(盐党办发〔2017〕98号)和《2019年盐池县第二批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盐池县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工作人员笔试工作于9月21日在盐池高级中学进行,现将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2019-09-27 00:00:00

关于设立盐池县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投诉举报电话和监督举报信箱的通告

根据国家和区、市、县民政部门关于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盐池县将从2018年5月开始至2020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和“漏保”,重点查处和纠正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2019-09-29 00:00:00

盐池县2019年第三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合格 人员名单公示的通告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工作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自治

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工作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方案》(教师发〔2015〕169号)等有关规定和精神,为切实做好盐池县2019年第三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审核合格的19名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名单见附件1。...

2019-10-21 00:00:00

盐池县人民政府关于流经我县流域面积大于1000平方公里三条河流岸线边界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7﹞43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河湖水域岸线划界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213号)、《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湖水域岸线划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河湖划界工作的通知》(宁水河湖发﹝2019﹞10号)精神,经我县水务局会同自然资源局、相关责任单位及乡镇主要负责人对流经我县流域面积大于1000平方公里三条河流的岸线边界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进行了审核。...

2019-10-22 00:00:00

盐池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市近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署要求,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提高道路通行效率,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县委、政府决定自2019年11月1日起,到2020年4月1日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行动。...

2019-10-31 00:00:00

盐池县2019年动态调整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退出通告

根据各乡镇上报2019年拟脱贫退出贫困户的报告,经盐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闫生红等318户682人为我县2019年脱贫退出贫困户(名单附后)。...

2019-11-01 00:00:00

盐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厅字〔2019〕3号)(以下简称意见)和《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9〕131号)精神,经县委、政府同意,现将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适用对象2019年1月21日《意见》施行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

2019-11-04 00:00:00

盐池县第三季度居民用户龙头水监测结果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城乡集中式饮用水龙头水水质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试行)》(宁卫计办发(2018)85号)的精神,结合疾控中心实际检测能力,第三季度对居民用户龙头水色度、浑浊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铜、锌、锰、硫酸盐、氟化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挥发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氨氮、硝酸盐、氟化物、氰化物、砷、铬(六价)、镉、铅、汞、硒、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二氧化氯共30项指标进行监测,现将第三季度31家居民用户龙头水监测结果进行公示。...

2019-10-12 00:00:00

2019年盐池县公开招聘乡镇特岗全科医生拟聘用人员公示

按照《2019年盐池县公开招聘乡镇特岗全科医生公告》要求,经面试、考察、体检,现对拟聘用乡镇全科特岗医生张桂霞、赵珍予以公示。...

2019-10-21 00:00:00

盐池县人民政府关于李记沟西沟红山沟雷家沟泾河盐池段苦水河盐池段河(沟)道岸线边界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通告

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河道正常运行和安全行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自治区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文件,现对李记沟、西沟、红山沟、雷家沟、泾河盐池段、苦水河盐池段河(沟)道岸线边界管理范围划定成果通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我县有6条河(沟)道,分别为李记沟、西沟、红山沟、雷家沟、泾河盐池段、苦水河盐池段,河(沟)明细详见附件1。...

2019-10-22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