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西峡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公告

2016-07-08 17:12:42 来源:西峡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朝画西施 字号:T|T

  (5)检测评估组。由县食药工商局牵头,县卫计委、质监局、农业局、畜牧局等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组织实施相关应急检验检测,综合分析各方检测数据,查找事件原因和评估事件发展趋势,评估分析事件后果,为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和采取控制措施提供参考。检测评估结果要及时报告指挥部办公室。

  (6)社会稳定组。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工信局、商务局、民政局及事件具体监管部门等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指导事件发生地乡镇(街道)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编造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趁机作乱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

  (7)新闻宣传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文广新局、县政府信息中心、县政府食安办等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组织事件处置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8)专家组。由县政府食安办牵头,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组及有关方面的专家参加。为应急响应级别的调整和解除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建议,进行技术指导,必要时参与应急处置。

  2.6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指挥部

  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参照县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成立相应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事件应对工作。跨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由有关乡镇(街道)共同负责。对需要县政府协调处置的跨区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由有关乡镇(街道)向县政府提出请求。

  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及技术支撑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的单位要成立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并负责需要上级政府组织、协调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指挥部成员单位可参照县指挥部成员单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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