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西峡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公告

2016-07-08 17:12:42 来源:西峡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朝画西施 字号:T|T

  3.2.2预警信息发布

  县、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相关单位根据监测信息和风险评估结果,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食品安全问题,根据各自职责规定发布风险警示信息,并通报相关部门和可能波及的区域做好预警预防工作。研判可能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应当及时向相关乡镇(街道)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同时通报同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县、乡镇(街道)或其授权的相关部门要及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向所在区域公众发布预警信息。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将监测到的可能导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及时通报下一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3.2.3预警行动

  研判可能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县、乡镇(街道)及县直有关单位视情形采取以下措施:

   (1)分析研判。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加强苗头性、倾向性食品安全信息和热点敏感食品安全舆情的收集、核查、汇总和分析研判,及时组织开展跟踪监测工作,预估事件发展趋势、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经分析评估与调查核实,符合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分级响应标准的,按相关预案处置。

   (2)防范措施。迅速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事件进一步蔓延扩大。利用各种渠道增加宣传频次,加强对食品安全应急科普方面的宣传,告知公众停止食用或者使用不安全食品。

   (3)应急准备。通知应急队伍和负有相关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调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4)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组织专家解读,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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