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建局、区供电公司负责保障供水、供气、供电等设施正常运行,消除可能发生的隐患,组织抢修受损毁供水、供气、供电、等设施,保障正常运行。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保障交通干线的安全,确保道路畅通;保证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送。 区水利局负责水利防洪工程的协调、调度和水情、汛情的监测、预报,组织修复损毁水利工程,处置因地质灾害引发次生洪涝灾害等。 区农业局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的监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动物疫情的暴发流行。 区卫计局负责组织医疗救治工作,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区旅游局负责旅游服务设施的保护和排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组织修复被毁的旅游基础设施。 区安监局负责组织灾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做好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 区电信公司负责保障应急无线电频的调配使用,搞好灾区无线电监听监测工作,维护空中电波畅通,保证通讯畅通。 咸宁市地质灾害抢险救灾调查专家小组负责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分析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方案措施建议,并在三天内提交应急调查报告。 3 地质灾害分级 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经济损失大小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地质灾害情四级。 |